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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名誉?

118 2024-03-03 03:54 admin   手机版

一、什么是名誉?

名誉权是公民或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获得的社会评价、人格尊严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名誉是社会或他人对特定公民、法人的品德、才干、信誉、商誉、功绩、资历和身份等方面评价的总和。公民、法人享有维护自己获得公正社会评价的权利,是其参与社会关系,进行正常社会经济活动的重要保障,法律禁止侵犯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权主要包括公民名誉权和法人名誉权两种。公民的名誉权通常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1)任何新闻报道、书刊进行真人真事的报道都不得与事实不符,影响公民原有的社会评价;(2)公民的个人隐私受法律保护,任何个人和组织都无权向社会公开或传播;(3)任何人都不得以侮辱、诽谤的方法,损害他人名誉;(4)任何人不得捏造事实,陷害他人,损害其名誉。法人的名誉权虽其本身无直接经济内容,但往往对法人活动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重大影响。机关事业法人的名誉权受到侵害,其社会威信就可能降低,工作计划就可能受阻;企业法人的名誉权受到侵害,就可能使其生产、经营、销售受到影响,甚至可能导致企业破产倒闭。

侵害公民、法人名誉权的行为主要有:其一,以侮辱方式侵犯他人名誉,即以口头、书面或暴力方式,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贬损他人人格。其二,以诽谤方式侵犯他人名誉,即以隐瞒真相、捏造事实并加以传播的方式诋毁他人名誉,损害他人尊严。在现实生活中比较常见的侵犯他人名誉权的行为主要有:新闻采访报道中,严重失实造成当事人名誉损害的;文学作品中虚构事实,对他人进行诽谤的;传播谣言对他人进行侮辱的,等等。侵犯名誉权的表现形式可以是各式各样的,既可以是口头或书面的方式,也可以是以行为动作的方式,既可以表现在电视、报纸上,也可以体现在电脑网络中。只要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并且实施了贬损他人名誉的行为,造成了对他人的侵害,均构成对他人名誉权的侵犯。

值得重视的是,公民的名誉权不仅存在于其有生之年,而且延续至其死亡后,死亡公民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虽已终止,但基于对死者亲属感情的尊重和对良好社会风尚的维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自然人死亡后,其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和隐私仍受法律保护。公民的名誉权、法人的名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同时公民因名誉权受到损害的还可提起精神损害赔偿。

二、名誉院长职责?

名誉院长,顾名思义是挂一个名而已。当然能成为名誉院长的人绝对不是普通人,要么是政界要人,要么是学术泰斗,亦或是某一领域的精英。负责任的名誉院长能给学生作作报告、讲座,为学校提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做一些事。在一般情况下并没有实权.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名誉教师(院长)、名誉主席的人选一般都是德高望重,有才学,对国家(单位、组织、企业、集体)有卓越贡献的人物。虽然这一职务并没有实权,但是能得此殊荣的绝不会是一般人。从另一种意义上讲,“名誉”教师(校长)、主席并不是职务,它更多的体现了人们对所授予人的尊敬与热爱

三、名誉校长职责?

名誉校长:是一些学校请全国性的名人出任,一般是名义的校长,不参与实际管理,只是借助“名人效应”,扩大学校知名度,比如河南商丘工学院,曾请前外长李肇星同志任名誉校长。还有一些学校是请地方性名人出任,比如请当地德艺俱佳的老教师、老校长出任,一是打出名气,二是兼任顾问。名誉校长一般不收取报酬。

四、成功和名誉区别?

中国古人讲功名利禄,功是排在名之前的,也就是成功比有好的名誉成就更大,或者说成功了必然有好名誉,但有好名誉,未必算成功。

然而今天,人们对成功、名誉的理解都和以往不同了,成功与名誉之间也关系也独立了起来,就是互不相关了。但受传统观念的影响,成功者们仍旧希望名誉也好

五、名誉的好处作文?

有了名誉可以让更多人认识你,可以更好的做生意

六、什么是名誉员工?

名誉员工是一种荣誉,是为企业做出突出和重大贡献的人才能授予此荣誉,获得此荣誉的人有一定的号召力,是树立一榜样,是后来的人学习之楷模。

此处企业还会评选一定数量的操作能手,优秀标兵等荣誉称号来褒奖那些优秀员工。

七、什么是名誉县长?

名誉县长就是没有实职不履行具体职责只是名誉上的县长。原因如下:

1.主体不同。

荣誉权的主体特定,仅为获得光荣称号或嘉奖的民事主体享有;而名誉权是所有民事主体都享有的一种人身权;

2.客体不同。

荣誉权的客体是荣誉称号、证书、勋章、奖章、奖状等,而名誉权的客体是公众对他人的社会评价;荣誉证书或者奖励文件是什么单位盖章的就是什么级别,荣誉称号必须由县级以上地方人大常委会决定,并向被授予人颁发荣誉证书和证章。

八、什么是名誉校董?

凡名誉……的,都是市场经济运行的结果,也是符合经济需要的,毕竟人才、智力、知识也是生产要素,可以按照市场规律进行流通、配置,实现效益最大化。

但由于人自身的能力还是有限的,相对于市场需求的无限扩张来看,所以一个教授、一位校长也不可能常任几所学校的校长、教授,而且从校方的自我保护意识来看,也绝对不允许自己的“肥水”流向“外人田”。

可是那些教授、校长的才智如果仅限于一地、一校,如果出现资源浪费现象,对于社会来说又是损失。

因此,就以种种身份,偶尔到某校讲讲课,指导指导学生以及学校工作,就会出现客坐教授、名誉教授、名誉校长之类的头衔来。

这是双赢甚至多赢的方式,还是比较普遍的。

但也不排除有些个人或者学校的功利行为。

九、什么叫侵害名誉?

凡败坏他人名誉,损害他人形象的行为,都是对名誉权的侵犯,行为人应负法律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第一千零二十五条

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捏造、歪曲事实;

(二)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

十、(什么)污名誉(成语)?

玷污清白词语名称:玷污 注音:diàn wū  【stain;sully;tarnish;smear;blamish】  词语解释:弄脏;污损。比喻名誉受污损。  ①弄脏,比喻辱没(多用于比喻):~名声;~光荣称号。  ②奸污。  ③不干净。  造句::有生以来,我第一次听见他训斥我妈:“孩子要管教好,这清白的梅花,是玷污得的吗?”(摘自《梅花魂》。出处  流沙河的《理想》。理想被玷污了,不必怨恨,那是妖魔在考验你的坚贞。详细解释  1.污辱,使不光彩。汉王充《论衡·累害》:“以玷污言之,清受尘而白取垢。”宋苏轼《答王商彦》:“某仕不知止,临老窜逐,罪垢增积,玷污亲友。”《说岳全传》第三一回:“不能扬名显亲,反至玷污清白,是为不孝。”罗广斌杨益言等《在烈火中永生》:“我们没有玷污党的荣誉,我们死而无愧!”  2.指奸污。  《西游记》第七一回:“奈何他玷污了皇后,败俗伤风,坏伦乱法,却该是死罪。”清邓嶰筠《奏免颍州妇女随犯合配之旧例》:“此等妇女,本系无罪,一经随夫佥发,如长途摧挫难堪,兵役玷污可虑。”  3.《理想》:理想被玷污了,不必抱怨,那是妖魔在考验你的坚贞;不是成语,意思是被强J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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