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科目三通用评判标准?
一、通用要求
出现以下情况直接判定为不合格:
1、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2、遮挡、关闭车内音视频监控设备;
3、不按考试员指令驾驶;
4、起步时车辆后溜距离大于30cm;
5、使用挡位与车速长时间不匹配,造成车辆发动机转速过高或过低;
6、车辆在行驶中连续2次挂挡不进;
7、行驶中空挡滑行;
8、不按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行驶;
9、不按规定速度行驶;
10、车辆行驶中骑轧道路中心实线或者车道边缘实线;
11、长时间骑轧车道分界线行驶(时间大于15秒);
12、连续变更两条或两条以上车道;
13、将车辆停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内等禁止停车区域;
14、考生未按照预约时间参加考试;
出现以下情况扣10分:
1、起步时车辆后溜,但后溜距离小于30cm;
2、起步或行驶中挂错挡;
3、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停车前不使用或错误使用转向灯;
4、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停车前,开转向灯少于3秒即转向;
5、因操作不当造成发动机熄火一次。
二、上车准备
未按逆时针方向绕车一圈检查车辆外观及周围环境,不合格。
三、起步
出现以下情况直接判定为不合格:
1、制动气压不足起步;
2、车门未完全关闭起步;
3、启动发动机时,变速器操纵杆未置于空挡;
4、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未及时纠正;
出现以下情况扣10分:
1、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但及时纠正;
2、发动机启动后,不及时松开启动开关。
四、加减档位操作
1、未按指令平稳加、减挡,不合格;
2、车辆运行速度与挡位不匹配,扣10分。
五、靠边停车
1、停车后,车身超过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横道线,不合格;
2、下车后不关闭车门,不合格;
3、停车后,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大于30cm,扣10分;
4、停车后,未拉紧驻车制动器,扣10分;
5、拉紧驻车制动器前放松行车制动踏板,扣10分;
6、下车前不将发动机熄火,扣5分。
六、直行通过路口、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
不按规定减速或停车瞭望,不合格。
七、通过人行横道、学校区域、公共汽车站
不按规定减速慢行,不合格。
二、科目三考试多少分为及格?
科目三考试的及格标准是90分。科目三考试共100分,其中90分是及格分数,80分是补考分数,60分是不及格。考试内容包括倒车入库、直角转弯、曲线行驶、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等项目。考试时,每个项目都有相应的扣分标准,考生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有项目,并达到90分以上的总分才能及格。如果考生在考试中出现违规行为,如压线、停车不当等,也会被扣分。
因此,考生在考试时需要严格按照考试要求操作,避免出现违规行为,才能顺利通过科目三考试。
三、科三及格分数及扣分标准?
科目三90分及格。扣分标准:
比如:临时停车距离大雨30CM就扣十分,灯光打错扣5分,会车压线扣100分,左右转向灯不关扣10分
四、2018科目三考试内容及合格标准?
科目三考试合格标准:
一、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判为不合格:
1.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或者戴安全头盔的;
2.遮挡、关闭车内音视频监控设备的;
3.不按考试员指令驾驶的;
4.不能正确使用灯光、雨刮器等车辆常用操纵件的;
5.起步时车辆后溜距离大于30cm的;
6.驾驶汽车双手同时离开转向盘的;
7.单手控制转向盘时,不能有效、平稳控制行驶方向的;
8.车辆行驶方向控制不准确,方向晃动,车辆偏离正确行驶方向的;
9.不能根据交通情况合理选择行驶车道、速度的;
10.使用挡位与车速长时间不匹配,造成车辆发动机转速过高或过低的;
11.车辆在行驶中低头看挡或连续2次挂挡不进的;
12.行驶中空挡滑行的;
13.视线离开行驶方向超过2s的;
14.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影响交通安全的;
15.不按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或者民警指挥信号行驶的;
16.不按规定速度行驶的;
17.车辆行驶中骑轧车道中心实线或者车道边缘实线的;
18.长时间骑轧车道分界线行驶的;
19.争道抢行,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
20.行驶中不能保持安全距离和安全车速的;
21.连续变更两条或两条以上车道的;
22.通过积水路面遇行人、非机动车时,有不减速等不文明驾驶行为的;
23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不停车让行,不主动避让优先通行的车辆、行人、非机动车的;
24将车辆停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内等禁止停车区域的;
25行驶中身体任何部位伸出窗外的;
26制动、加速踏板使用错误的;
27对可能出现危险的情形未采取减速、鸣喇叭等安全措施的;
28因观察、判断或者操作不当出现危险情况的;
29考生未按照预约考试时间参加考试的。
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扣10分:
1.驾驶姿势不正确的;
2.起步时车辆后溜,但后溜距离小于30cm的;
3.操纵转向盘手法不合理的;
4.起步或行驶中挂错挡,不能及时纠正的;
5.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停车前不使用或错误使用转向灯的;
6.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停车前,开转向灯少于3s即转向的;
7.转弯时,转、回方向过早、过晚,或者转向角度过大、过小的;
8.换挡时发生齿轮撞击的;
9.遇情况时不会合理使用离合器半联动控制车速的;
10.因操作不当造成发动机熄火一次的;
11.不能根据交通情况合理使用喇叭的;
12.制动不平顺的;
13.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不按规定让行的。
车准备按下列规定评判:
1.不绕车一周检查车辆外观及周围环境的,不合格;
2.打开车门前不观察后方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起步按下列规定评判:
1.制动气压不足起步的,不合格;
2.车门未完全关闭起步的,不合格;
3.起步前,未观察内、外后视镜,未侧头观察后方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4.启动发动机时,变速器操纵杆未置于空挡(驻车挡)的,不合格;
5.松驻车制动器起步,未及时纠正的,不合格;
6.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但能及时纠正的,扣10分;
7.发动机启动后,不及时松开启动开关的,扣10分;
8.道路交通情况复杂时起步不能合理使用喇叭的,扣5分;
9.起步时车辆发生闯动的,扣5分;
10.起步时,加速踏板控制不当,致使发动机转速过高的,扣5分;
11.启动发动机前,不检查调整驾驶座椅、后视镜、仪表的,扣5分。
直线行驶按下列规定评判:
1.方向控制不稳,不能保持车辆直线运行的,不合格;
2.遇前车制动时不及时采取减速措施的,不合格;
3.不适时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交通情况的,扣10分;
4.未及时发现路面障碍物或发现路面障碍物未及时采取减速措施的,扣10分。
加减挡位操作按下列规定评判:
1.未按指令平稳加、减挡的,不合格;
2.车辆运行速度和挡位不匹配的,扣10分。
变更车道按下列规定评判:
1.变更车道前,未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道路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2.变更车道时,判断车辆安全距离不合理,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不合格。
靠边停车按下列规定评判:
1.停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右侧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2.考试员发出靠边停车指令后,未能在规定的距离内停车的,不合格;
3.停车后,车身超过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的,不合格;
4.停车后,在车内开门前不侧头观察侧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5.下车后不关闭车门的,不合格;
6.停车后,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大于30cm的,扣10分;
7.停车后,未拉紧驻车制动器的,扣10分;
8.拉紧驻车制动器前放松行车制动踏板的,扣10分;
9.下车前不将发动机熄火的,扣5分。
直行通过路口、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按下列规定评判:
1.不按规定减速或停车瞭望的,不合格;
2.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转弯通过路口时,未观察侧前方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五、科目三考试的内容及合格标准是什么?
道路驾驶技能通用评判不合格情形: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判为不合格1,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2,遮挡、关闭车内视频监控设备的;
3,不按考试员指令驾驶的;
4,不能正确使用灯光、雨刷器等车辆常用操纵件的;
5,起步时车辆后溜距离大于30cm的;
6,驾驶汽车双手同时离开转向盘的;
7,单手控制转向盘时,不能有效、平稳控制行驶方向的;
8,车辆行驶方向控制不准确、方向晃动、车辆偏离正确行驶方向的;
9,不能根据交通情况合理选择行驶车道、速度的;
10,使用档位与车速长时间不匹配,造成车辆发动机转速过高或过低的;
11,车辆在行驶中低头看档位或连续2次挂档不进的;
12,行驶中空挡滑行的;
13,视线离开行驶方向超过2秒的;
14,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影响交通安全的;
15,不按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或者民警指挥信号行驶的;
16,不按规定速度行驶的;
17,车辆行驶中骑轧车道中心实线或者车道边缘实线的;
18,长时间骑轧车道分界线行驶的;
19,争道抢行,妨碍其它车辆正常行驶的;
20,行驶中不能保持安全距离和安全车速的;
21,连续变更两条或两条以上车道的;
22,通过积水路面遇行人、非机动车时,有不减速等不文明驾驶行为的;
23,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不停车让行,不主动避让优先通行的车辆、行人、非机动车的;
24,将车辆停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内等禁止停车区域的;
25,行驶中身体任何部位伸出窗外的;
26,制动加速踏板使用错误的;
27,对可能出现危险的情形未采取减速、鸣喇叭等安全措施的;
28,因观察、判断或者操作不当出现危险情况的;
29,学员未按照预约考试时间参加考试的。扣10分情形:考试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扣10分1,驾驶姿势不正确的;
2,起步时车辆后溜,但后溜距离小于30cm的;
3,操作转向盘手法不合理的;
4,起步或行驶中挂错档,不能及时纠正的;
5,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停车前不使用或错误使用转向灯的;
6,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停车前,开转向灯少于3秒即转向的;
7,转弯时,转回方向过早、过晚,或者转向角度过大、过小的;
8,换挡时,发生齿轮撞击的;
9,遇情况时不会合理使用离合器半联动控制车速的;
10,因操作不当造成发动机熄火一次的;
11,不能根据交通情况合理使用喇叭的;
12,制动不平顺的;
13,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不按规定让行的。专项评判(科目三考试项目分类评判标准)
1,上车准备:上车准备按下列规定评判①不绕车一周检查车辆外观及周围环境的,不合格;
②打开车门前不观察后方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2,起步:起步按下列规定评判①制动气压不足起步的,不合格;
②车门未完全关闭起步的,不合格;
③起步前,未观察内、外后视镜,未侧头观察后方交通情形的,不合格;
④启动发动机时,变速器操纵杆未置于空档(驻车档)的,不合格;
⑤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未及时纠正的,不合格;
⑥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但能及时纠正的,扣10分;
⑦发动机启动后,不及时松开启动开关的,扣10分;⑧道路交通情况复杂时,起步不能合理使用喇叭的,扣5分;⑨起步时车辆发生闯动的,扣5分;⑩起步时,加速踏板控制不当,致使发动机转速过高的,扣5分;⑾ 启动发动机前,不检查调整驾驶座椅、后视镜、检查仪表的,扣5分。3,直线行驶:直线行驶按下列规定评判①方向控制不稳,不能保持直线运行的,不合格;②遇前车制动时,不及时采取减速措施的,不合格;③不适时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交通情况的,扣10分;④未及时发现路面障碍物或发现路面障碍物未及时采取减速措施的,扣10分;4,加减档位操作:加减档位操作按下列规定评判①未按指令平稳加、减档的,不合格;②车辆运行速度和档位不匹配的,扣10分。5,变更车道:变更车道按下列规定评判①变更车道前,未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道路交通情况的,不合格;②变更车道事,判断车辆安全距离不合理,妨碍其它车辆正常行驶的,不合格;6,靠边停车:靠边停车按下列规定评判①停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右侧交通情况的,不合格;②考试员发出靠边停车指令后,未能在规定的距离内停车的,不合格;③停车后,车身超过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线的,不合格;④停车后,在车内开门前不侧头观察侧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的,不合格;⑤下车后不关闭车门的,不合格;⑥停车后,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大于30cm的,扣10分;⑦停车后,未拉紧驻车制动器的,扣10分;⑧拉紧驻车制动器前放松行车制动踏板的,扣10分;⑨下车前,不将发动机熄火的,扣5分。7,直线通过路口、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按下列规定评判①不按规定减速或停车瞭望的,不合格;②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转弯通过路口时,未观察侧前方交通情况的,不合格;③遇有路口交通阻塞时进入路口,将车辆停在路口内等候的,不合格;④左转通过路口时,未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的,扣10分
六、科目三多少分合格?
回答如下:
科目三 合格分数是90分。
科目三,包括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是机动车驾驶证考核的一部分,是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科目的简称。不同的准驾车型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内容不同。
在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考试项目中,如果达到90分或90分以上,则视为科目三考试合格。
而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考试项目中,达到80分或80分以上,视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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