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运管扣车处理流程?
需要交罚金,然后将车从道路运输管理所取出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以3万元以上lO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蓝牌超载扣车处理流程?
1、蓝牌车超载处罚措施和处罚标准百分之十及以下 批评教育并作超限记录,不处罚。但有3次及以上超限记录的,责令卸载(运载不可解体货物的除外,下同)并处300元(含,下同)以下罚款。
2、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含,下同)的责令卸载并处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罚款,作超限记录。
3、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的责令卸载并处600元以上900元以下罚款,作超限记录。
4、百分之四十以上百分之四十以下的责令卸载并处9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罚款,作超限记录。
5、百分之四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责令卸载并处1200元以上1500元以下罚款,作超限记录。
6、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六十以下责令卸载并处1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作超限记录。
三、嘉兴货车超载扣车处理流程?
货车在嘉兴因超载被扣车的,主动去嘉兴相关执法部门接受处理,处理后就可以取车了。
无论被运管治超部门还是交警查扣,在接受处罚后,一定要找另一辆车把超载货物分担一下运输,不然是不会让你继续超载上路的。因为处罚后还要求消除违法状态。
四、运管扣车处理流程和规定?
需要交罚金,然后车从道路运输管理所取出来。
当事人需携带交通执法部门的处罚决定书和缴款凭证,到交警部门接受暂扣驾驶证3-6个月的处罚。最后,当事人再拿着交警部门出具的《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到交通委执法总队取回被暂扣的车辆。
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以3万元以上lO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的处罚,既规定了按违法所得倍数处罚,又规定了按绝对数额进行罚款两种处罚方式。
五、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扣车规定?
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应对事故现场勘验、检查,因收集证据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未规定扣留的期限。但法律规定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六、深圳摩托车扣车了怎么处理?
1、先准备好车辆的行驶证以及这辆被扣的摩托车登记的车主的身份证。准备好之后,会根据摩托车违章情况,受到不同额度的罚款,交完罚款后,取车的时候,需要缴纳摩托车停车的费用,缴纳完成后,即可将摩托车取回。
2、如果没有摩托车牌照的,要准备好购买摩托车时车辆的相关票据,以及准备好个人身份证,准备好后,缴纳违章罚款和相关停车费用,即可取回
七、扣车取车流程?
扣车取车的流程首先需要拿到交警队对处罚,以认定交完罚金后的收据,然后拿着收据以及行驶证到扣车的停车场去办理相关的手续,就可以提车了
八、路政扣车怎么处理?
法律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 由此看出,公安交管部门只有因搜集证据的需要才可以扣车,例如鉴定车速、刹车灯光是否合格等,不能以解决赔偿纠纷为由扣车,因赔偿需要扣车应通过法院财产保全程序进行。 但是,目前交警部门扣车往往都没有对事故车辆进行检验和鉴定,也没有开具扣车凭证,要不就是交管部门自己检验一下(交警部门自己没有鉴定资格)。 所以说,我认为凡是扣车以后没有做检验和鉴定的行为都属于违法扣车。 二、扣车的时限问题: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七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第三十八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第四十四条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 可以看出,检验鉴定的时间一般不超过30日(具体个案可能更短),检验鉴定完毕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三、扣留机动车是否要拖车拖曳? 这个问题,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是我们用脑子可以想出来:也就是车辆可以正常行驶,直接开停车场就行。但是目前一般都是由专业拖车拖曳到停车场。 四、拖车费、停车费到底由谁承担呢? 对于这个问题,法律没有规定。但是,我认为拖车、扣车是一种行政行为、执法行为。行政行为、执法行为是交警部门的法定职责,不应当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即使产生费用,也应由行政部门来承担。
九、城管扣车怎么处理?
1、城管有权扣车,但准确的用语不该叫“扣”;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37条规定:行政执法机关在案件调查期间可以进行“证据先行登记保存”。
所以城管也可以“扣”车,一般人可能认为这也是“扣”,其实性质是不同的,而且只能保存7天。3、如果你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规定了城管可以在办理案件时暂扣车辆或者说是违法工具的话,那城管也有权扣车,而且这就是真的扣了。建议尽快处理完此事,主动改正错误,请求减少处罚,这样可以把车取出来,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十、扣车单怎么处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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