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执法?
执法是指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
交通执法,顾名思义,就是交通行政执法队伍贯彻执行国家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
二、交通执法待遇?
该职位为交通运输局下属的执法大队,参照公务员管理。
如果为局里的执法大队,待遇较为固定,额外收入较少。普通人员平均月薪为两千多。
不管是行政单位还是事业单位,工资都差不多,可以说比上不足比下有余。要说交警的工资,首先得说他们的工龄、补贴、绩效奖金等。
这几项的数值越高,交警的工资也就越高。交警之间的工资差距有些大。一些年轻、刚入职的交警,每个月才有三千元。如果是在外面的公司上班的话,除去租房、伙食等,一个月可能都剩不了几个钱。而工龄长、绩效好的交警就不一样了,他们之中的最高可以达到上万元。
三、行政执法和交通执法区别?
行政执法和交通执法的区别是,行政执法指对所属管辖范围内,行政事物工作中存在的言行,做法不规范,或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进行监督管理和处罚。行政执法是国家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开展的正常的公务行为,所辖单位和个人应予服从和配合。
交通执法属了行政执法的一种,但它所针对的只是交通运输中或相关联出现的问题,其它方面不属执法管理范畴。
四、交通执法车辆异地执法合法吗?
交警跨区域执法是合法的哦,经过上级部门要求或者批准的跨区域执法是合法的,而且现在这类区域联动和异地互查已经很常见了。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交通一般是不能越界执法的,但交通管理部门需要集中行使的城市管理执法事项,可以联合其他部门进行执法。
五、交通执法不穿制服算执法吗?
交警未穿警服不能执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内容可知,交警在执法时只要穿着制式服装,佩戴人民警察标志的时候是可以不出示证件的。
1、警察在着装执行公务的时候,可以不主动出示警察证。人民警察的警服,包括警衔标志,也属于执法的凭证。如果不穿警服执法,应当出示证件。
2、一般是2个人执法,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单独执法,比如简单的治安案件,可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只有一人。交通警察其实大多数情况下也是一个人执法的。
如果警察既没有穿警服,又没有拿警察证这种情况,一般来说是不能够执法的,但是如果遇到特殊情况,比如涉及到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情况,那是可以执法的。
六、交通执法苦不苦?
虽然气温达到35摄氏度,但是在市区的几条主干道上,一批特殊的“执法”队伍正冒着酷热在进行执法。一个交通执法人员说“真是不容易呀,这么热的天气还坚守在一线,检查来往运输车辆的安全”。交通执法其实很辛苦的,炎热的夏天,火辣辣的太阳,把人差点晒晕过去,冬天,冷风呼呼的刮着,冻的瑟瑟发抖。
七、交通执法的读音?
交通执法的拼音读音是:jiāo tōng zhí fǎ
交通执法的意思
交通行政执法是交通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能,严格交通行政管理,保障交通事业发展的重要行为
八、交通执法标志含义?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徽标是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标志,由国徽、方向盘、锚、缆绳、橄榄枝和绶带六种元素组成,颜色以深蓝绿色、金黄色为主。深蓝绿色是交通运输的标准色,取自江海和公路的自然色;国徽是国家的象征和标志;方向盘代表公路交通和正确的前进方向;锚代表水路交通,寓意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公平;缆绳寓意依法行政和服务的本质属性;橄榄枝象征和平、安定和正义;绶带象征神圣和荣誉。
九、交通执法员职责?
交通执法人员工作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方针、政策、规定,交通执法大队工作职责。
二、检查运政管理有关法规的执行情况,以及国家规定的禁运、限运物资等。
三、检查路政管理有关法规的执行情况,处理各种侵占、毁坏公路及其设施的行为。 四、检查养路费、运管费、客货运基金等交通规费的缴纳情况。
五、检查客运车辆超员、货运车辆超限运输情况。
六、接待处理有关人员来信来访。
七、负责本辖区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着装仪容风纪的监督检查工作。
八、负责交通系统内部公路“三乱”的具体监督检查工作。
九、安排使用交通稽查专项经费,配备管理交通稽查专用装备设施。
十、按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处理违章行为。
十一、完成省政府批准、有关部门委托的经济检查事项。
十、交汇处交通执法大队可以执法吗?
交通警察有执法的权利。交通警察应当依法履行职责,执勤执法时坚持合法、公正、文明、公开、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执行。交通警察执勤执法,依法履行职责时,严禁下列行为:
1、违法扣留车辆、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和机动车号牌;
2、违反规定当场收缴罚款,当场收缴罚款不开具罚款收据、不开具简易程序处罚决定或者不如实填写罚款金额;
3、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
4、违法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
5、非执行紧急公务时拦截搭乘机动车;
6、故意为难违法行为人;
7、因自身的过错与违法行为人或者围观群众发生纠纷或者冲突;
8、从事非职责范围内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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