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孕妇考驾照的规定?
按照行内不成文的规则;明显怀孕的妇女是禁止学习和考试驾照的。这是出于对孕妇的孕期安全考虑的,希望孕妇能够理解。再说,增加的难度是有限的,有的项目较以前还有简化或者放宽的。所以不必冒险去现在练车。
二、孕妇不能加班的规定?
第六十一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活动。对劳动法规定怀孕几个月不得加班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孕妇加班的法律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
三、孕妇能考驾照吗,孕妇考驾照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怀孕期间一般是不建议考驾照,因为在这个阶段大多孕妇由于子宫增大,体内的激素水平影响,会有一些不适的症状,这个阶段考驾照,有可能会因为比较紧张,尤其是在怀孕头三个月以内,可能会增加流产的发生率,同时,长时间的坐立或者精神紧张也并不利于怀孕。建议这个期间要注意休息,避免过多紧张或者劳累。
四、孕妇考驾照有哪些优待?
孕妇考驾照并不存在什么优待,别以为人家会觉得一个孕妇去考驾照,然后就会“放水”(故意让你过关),实际上任何人去考驾照都是一视同仁的。
由于考驾照只针对年例、身体条件有一定的要求,而孕妇是没有做出限制的,所以孕妇考驾照时完全可以的。不过对于孕妇练车考驾照,最好找准时期去,孕期某些时间段是不适宜练车考驾照的。
孕期头三个月,由于胎儿还没有稳定,众所周知练车和考驾照很容易造成情绪的波动,会对孕妇自身以及胎儿的生长发育造成一定的影响,严重甚至有可能导致流产。
孕期后期,由于胎儿已经长大了,孕妇大肚子在紧凑的车内空间很容易造成不便,紧急情况下很容易压迫到胎儿。
五、高铁有规定孕妇多少周不能坐?
没有规定孕妇不能坐高铁,不论怀孕多少周。一般来说孕妇怀孕四个月到五个月坐高铁相对来说是最安全的,最好是短途,怀孕三十七周以上不建议坐高铁,由于高铁站运行过程中会提速,减速,车厢会晃动都会对孕妇产生影响,特别是孕期晚期的孕妇。
六、法律规定终身不能考驾照吗?
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
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还有,如果身体条件不符合驾驶证报考要求的,也不能报考。
七、考驾照规定?
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下称公安部139号令)正式实行,主要涉及内容包括驾考改革、自学直考、考试预约、自主约考、异地考试、领证换证、分类体检、境外证换证、分类教育以及社会考场等内容。相比较之前实施的123号令,139号令新增17条、修改了35条。
一、可“自主报考”
如果你想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经过身份验证后,可以通过网上提交申请。全国将全面开通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通过此平台,实现驾驶人网上报名、网上约考、网上缴费。
二、单眼人士可考驾驶证
139号令中新增了单眼人士申请驾照的条款,符合条件的单眼视力障碍人士,将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但是必须符合这些条件:单眼视力障碍的人士,优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且水平视野达150度。
三、放宽上肢残疾人驾车的身体条件
139号令进一步放宽上肢残疾人驾车的身体条件,根据手指、手掌、下肢残疾程度的不同,可分别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或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按照新规定,左手只要三指健全,不需要必须拇指健全,右手手掌完整,可以申请C1C2C3C4准驾车型驾驶证。
接下来,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且上肢符合规定要求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客车驾驶证。一只手掌缺失,另一只手拇指健全,其他手指有两指健全,上肢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且下肢符合要求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客车驾驶证。
四:可异地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
原123号令中规定:“在暂住地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可以申请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139号令实施后,在居住地也可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了。
五:境外驾照换领有限制
持境外驾驶证的内地居民,申请换领内地驾驶证时增加了限制条款。如果取得该机动车驾驶证时在核发国家或者地区连续居留不足三个月,应当考试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
六:学习科二、科三,须有学习驾驶证明
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车管所为考生发放学习驾驶证明,在后续科目二、科目三学习训练时,必须随身携带(纸质版和电子版均可)。
七:16市试点自学直考
“自学直考”是本次驾考改革中的最大亮点。在天津,包头,长春,南京,宁波,马鞍山,福州,吉安,青岛,安阳,武汉,南宁,成都,黔东南,大理,宝鸡等16个试点城市中,学员可在车辆条件、随车指导人员条件均满足的情况下,在交管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上自学驾驶技能。千万记住,目前只有在试点城市才有自学直考。
同时,自学人员应当携带学习驾驶证明、粘贴学车专用标识。自学驾驶的车辆必须是非运营小型汽车,必须加装副刹车和辅助后视镜等装置,经检验合格后才能成为自学用车。
八:七类驾照被注销情况可直接申请考试
原驾驶证因超期未换证、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等原因被注销的,可不经学习直接申请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考试。注意是“注销”,不是撤销,也不是吊销。
九:小型汽车夜考有变化
小型汽车夜考,可用白天模拟灯光操作的方式代替夜间考试,大中型客货车夜考没有变化。
十:科目二、科目三可以同时预约、连续考试
科目一考试合格后,既可以预约科目二考试,也可以预约科目三路考。也就是说,科目一合格后,可以先约考科目三路考,再约考科目二。
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同时预约科目二和科目三路考,预约成功后连续考试,免去了多次预约、多次往返的麻烦,极大地节省了时间。
十一:允许全国范围内异地补换领驾驶证和审验
原123号令中,驾驶证补换领和审验业务,应在驾驶证核发地进行。139号令实施后,驾驶证的补领、换领、审验业务可在核发地之外的车管所办理,再也不用从居住地到原核发地往返奔波。
十二:老年人定期体检年龄进一步放宽
新规实施后,应当每年体检并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驾驶人年龄,从60周岁提高到70周岁,70周岁以下的“年轻人”将不用每年体检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十三:注销实习期驾驶证再无空子可钻
原123号令规定,实习期内记满12分将被注销驾驶证,许多驾驶人因此在实习期结束后才去处理交通违法,以避免驾驶证被注销。
139号令实施后,只要是发生在实习期内的交通违法,不管何时去处理,被记满12分都要被注销。
十四:学车时的交通违法责任更明确
未按照规定路线、时间学习驾驶,未按规定放置、粘贴学车专用标识,随车指导人员担责。
未取得学习驾驶证明、学习驾驶证明过期、没有教练员或随车指导人员、由不符合规定的人员随车指导,学车人担责。
十五:大型客车、牵引车可更早领证
接受全日制职业驾驶教育的学生,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年龄限制进一步放宽,只要在2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即可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驾驶证。
八、孕妇考驾照科三有哪些优待?
孕妇考驾照并没有优待的。
考驾照,原本就是个人的选择,是私事,而社会,也没有对这件事的政策。而且,考驾照是要奔波练车的,练车也需要排队,你一个孕妇,这样的辛苦是有风险的,而且别人看你是个孕妇,只会抱怨你妨碍了她们。建议一下,如果你处于孕早期和孕晚期,还是不要去了,孕中期的话可以试试。
九、孕妇能考驾照吗?
孕妇是不可以考驾照的,你要知道孕妇在乘坐车辆的时候,最好是坐在后排,如果坐在前排,在刹车的时候比较容易出现意外
十、孕妇可以考驾照吗?
孕妇是可以考驾照的,
因为交通所没有明文规定,禁止孕妇学车,但是要根据自己的实际身体情况来决定考取驾照的时间,在不影响自己健康的前提下,是没有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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