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线上,线下两种申请方式,以广东省为例:
一,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登录广东省剧毒化学品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
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1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向当地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
3.审查。
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1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
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惠东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领取办理结果。
二,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惠东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4.领取结果。申请人到惠东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领取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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