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吧,听听音乐。
重庆交巡警:您驾驶的小型汽车渝A6DG71于2023年8月7日晚上9点42分,在重庆市G93成渝环线高速下行方向311公里800米处,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了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违法行为。请在收到本告知之日起30日内接受处理。您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您可以通过下载安装“交管12123”APP查看该违法详情,并进行自助处理和缴纳罚款。如果该违法不符合网上自助处理条件,您可以到我市任意交通违法处理窗口进行处理,并通过“交管12123”APP快捷缴纳罚款。
交警提醒: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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