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一女子花了280多万购买了一辆二手法拉利波托菲诺,一日行驶在高速上,结果由于下雨车子打滑,直接撞到了路边的护栏,车子受损严重,所幸人只是擦伤。事发后车子维修费要上百万,可是保险公司称要让女子坐牢。
罗女士是一名女主播,从朋友处购买了一辆法拉利波托菲诺,前些日子开车行驶在高速上,因为是大马力后驱车,加上雨天路滑,车子撞到了路边的护栏,事发后,罗女士立即报了警,又联系了保险公司。
很快保险公司就把高速公路的护栏损失9000多元赔偿了,此后又来到罗女士家中询问了事发经过,将罗女士手机中的视频和照片要走了,又拍摄了罗女士的行驶证。
此后,保险公司发给罗女士一张照片称,他们留档行驶证和罗女士手上的不一致,因此认定罗女士的车辆行驶证是伪造的,因此罗女士的行为是诈保,要追究刑事责任,要坐牢的。
罗女士对此提出异议,表示自己花了3万多元买了保险,怎么会去用假行驶证去买保险?罗女士认为是保险公司为了拒赔,故意伪造的行驶证。
保险公司委托的公估公司表示,由于是超豪华品牌,二手车一过户,在国内就没有愿意接手的保险公司,改了行驶证之后,就成了未过户车,就可以上保险了。
回想当时办理保险的过程,罗女士让朋友代办的手续,自己没有出面,还多拿了2000元手续费,而二手车商表示是找了个人办理的保险,而经办人都称是按照罗女士的行驶证发过去的,目前保险公司表示会重新调查。
这样来看已经很明确了,罗女士将钱款以及手续都给了第三方,由第三方转交给了保险公司业务员,最终出具了这份保险合同,而过程中有人篡改了罗女士的行驶证上的登记时间。
首先就要看罗女士和保险公司的保险合同,是否会因这份被篡改的行驶证而变得无效或者可撤销?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如果是基于重大误解、胁迫、欺诈等情形,是可以撤销合同的。
就本案来看,由于是第三方篡改了行驶证,因此保险公司是不会保险的,据此保险公司是可以以重大误解为由撤销合同的。
而一旦撤销合同,那么保险公司就要返还罗女士购买保险的花费了。当然也不绝对,毕竟罗女士的车子符合保险条件,而且罗女士主观上也不存在过错,保险公司也不存在过错,只不过是第三方原因导致的,那么保险合同具有不被撤销的可能性,会认定为合法有效的合同。
但事实上,能否追究罗女士的刑事责任?
所谓的保险诈骗罪,是指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以使自己或者第三者获取保险金为目的,采取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
本案中,罗女士并未采取上述手段故意制造事故或者虚构标的,因此不具备骗取保险金的目的,据此是不能按照犯罪予以处理的。
所以买保险也要亲力亲为,不要图省事让他人代办,一旦过程中有人伪造、篡改了信息,出了事故理赔也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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