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晚9时许,交警南开支队体育中心大队交警在迎水道沿线开展交通违法行为夜间整治时,发现一辆摩托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立即拦检该车。经查,该车驾驶人不仅未取得摩托车准驾资格,也尚未给这辆新购爱车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目前,该驾驶人因实施“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等相关违法行为,已被依法合并予以罚款400元,驾驶证记18分,并面临相应行政拘留。此外,公安交管部门提示,根据《天津市公安局关于确定摩托车禁止通行区域的通告》,禁止摩托车在外环线以内道路(不含外环线)通行。各位摩托车驾驶人应遵守禁行规定,对于驾驶摩托车驶入禁行区域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处以2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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